關于開展土木建築工程學院2024-2025學年研究生高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複核事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6-14 閱讀次數:32628次

各年級、列位全日制研究生: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校發〔2019〕41號),現開展我校2024-2025學年在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資格複核事情,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對我院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具體事情要求部署如下:

一、事情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認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爲主要認定依據,保證認定標准和尺度統一,確保公正公正。

2.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建设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進行定量評價,結合民主評議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越发准確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3.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做到認定內容、法式、要领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同時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衆訴苦、相互比困。

4.堅持積極引導與自願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學生資助完成學業,也要充实尊重學生個人意願,遵循自願申請的原則。

二、認定和資格複核對象

我校新申請以及已被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原則上均應被認定。

三、組織機構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附件1)要求,建设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組和年級(班級)認定評議小組,學生資助治理中心負責本次認定和資格複核事情的具體組織協調,並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領導小組彙報。

構成如下:

組長:周墨臻

组员:秦  莹  王小雪  许良雨

      全體研究生班主任、兼職輔導員及班級負責人

四、認定等級

本次認定等級分爲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個等級,具體認定標准及要求見《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五、時間節點及事情部署

6月13日- 6月16日

各學院建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事情組,以年級(班級)爲單位建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成員名單在年級範圍內公示。

學院宣布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結果(附件2)並通知全體學生,啓動困難認定(含認定複核和初次認定)相關事情。

6月17日- 6月20日

學生根據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評判自己下一學年的困難等級是否與原困難等級相符,提出認定複核申請或者初次認定申請

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無明顯變化,可繼續認定原困難等級,在系統中選擇“已認定,無需修改”

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有變化,需要調整原困難等級,在系統中選擇“已認定,需要修改”,並填寫家庭問卷信息並提交至班主任(輔導員)一級;

因個人及家庭出現致困因素,需要進行初次困難認定的學生,在系統中選擇“新認定”,根據提示填寫個人家庭問卷信息並提交至班主任(輔導員)一級;

若個人及家庭经济条件有所改善且已脫貧,學生無須進行認定複核申請,在智慧學工系統中選擇放棄認定,將不再被認定爲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本次認定複核將通過“智慧學工”進行,相關操作流程詳見附件7。

重點關注特殊困難學生(附件3),確保全部進行困難複核及新認定沒有遺漏;若存在原建檔立卡等特殊學生自願放棄申請困難認定,須出具個人自願放棄困難認定的說明(附件4)。

各班負責人根據附件2、附件3名單点对点提醒相关同学,切勿直接转发名單,保護班級同學隱私。需收齊紙質版附件4自願放棄受助資格聲明)。

6月21日- 6月24日

輔導員組織年級認定評議小組結合班級評議結果,與了解到學生家庭經濟狀況、家庭供給學生生活費用,特別是學生本人日常消費等情況進行比對,通過民主評議確定相應的困難等級。

6月25日- 6月26日

學院認定事情組審議年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評議結果,審議通過後上交相關质料到學生資助治理中心。

6月27日- 6月28日

与资助中心相同调整结束后,学院完立室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單公示,确定最终认定的困难品级。

7月8日

學院將最終的困難學生彙總表、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表報送至學生資助治理中心存檔。

六、事情要求

1.校院兩級的監督聯系方式:學校的監督電話爲51685223,電子郵箱爲xszzzx@ycqfw.com,學院的監督電話爲51685393,電子郵箱爲tjygz@ycqfw.com。反映情況一般應具實名。

2.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對于學生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其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記入個人信用檔案,並進行通報。

3.本次我校困難認定複核事情均在智慧思政線上進行,操作流程參考附件7。

4.研究生困難認定的結果將應用于就業補助、社會專項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思源助學金及其他學校助困資金的申請使用資格,未經認定的學生不得申報相關經濟補助。

七、注意事項

凭据國家政策,深入推進精准資助,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突發嚴重困難家庭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應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

目前,全國學生資助治理信息系統與國務院扶貧辦信息系統已對接,請確保困難認定結果不漏掉其中任意一名特殊困難學生(畢業生除外)。若學生自願放棄申請困難認定,須出具個人自願放棄困難認定的說明。

 

 

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2.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彙總表(僅發班級負責人)

3.研究生生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名單(仅发班级卖力人)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願放棄受助資格聲明

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彙總表

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表

7.智慧思政困難認定系統操作指南

 

 

土木建築工程學院

2024年6月14日